農村聚居點的環保問題不容小視
????????全球電?《學習時報》第三百一十一期發表文章《我國農村聚居點環境問題分析及對策》,摘錄如下:農村聚居點環境整治的實質是完善農村與人居環境有關的公共服務。在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進程較快的東部農村,建立以政府出資為主輔以民營且充分考慮“自下而上”需要的農村聚居點環境整治機制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
首先是規劃落后于發展,造成污染物難處理和污染源影響大。
農村聚居點的建設規模迅速擴大,但大都缺少規劃及相應的實施提高/增加機制。缺乏規劃和規劃不當造成兩個后果:村鎮常常形成沿公路發展的帶狀集鎮格局,加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使生活污染物難處理;土地利用沒有進行功能分區,導致鄉鎮企業、集約化畜禽養殖場等與農村聚居點相鄰甚至混雜,使污染源影響大。
其次是缺少污染治理的監管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的投融資、收費體制,環境治理缺少人力、物力和財力。
由于缺少環境監管和治理經費來源,農村聚居點的上下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難以配套建設,導致我國農村的自來水普及率、污水處理率大大低于城市。零三年我國農村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僅為百分之六十二點一,生活污水處理率不到百分之二,衛生廁所普及率仍不到百分之十,垃圾收集處理系統建成率幾乎為零。
農村聚居點的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不僅對人群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也造成了農民諸多需求難以調動:在我國東部現代化進程較快的地區,人均gdp已經超過兩千美元,城鄉人均實現目標已開始縮小,但在人居環境上的城鄉差別仍在拉大,所謂城市綿延帶一直無法真正形成。這種情況與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大規模實施農村聚居點環境整治已有必要性。
農村聚居點環境問題的
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及服務屬于公共服務,具有正外部性。而農村聚居點的環境問題屬于我國目前農村公共服務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這一問題既有制度成因,也有技術經濟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