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企業給環保讓路,規劃往往是束之高閣
記得幾年前,主體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這些具有戰略指導意義的報告問世之際,好評如潮。然而,如今回頭看看,究竟有多少地區在招商引資之前細細研讀過這些報告?又有多少項目在與區劃沖突之后主動下馬,加盟生態保護路?誰也說不清楚。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硬約束,這些規劃報告往往尷尬地束之高閣。
環評必須硬起來,首先要明確戰略環評的法律約束力。雖然《環評法》已經實施多年,但是如何扶持戰略環評、規劃環評能夠從紙面走向實踐,還需要更多的法律扶持。各級政府對其意義要有充分認識,要以對區域發展負責的精神將指導意見應用于實踐工作,將眼光放得更遠。如果說對策建議中“確保環保投入的增加,優先環?;A設施建設的投入”考驗的是政府的執行能力,那么削減重化企業數量、不降低環保準入門檻,可能還需要政府面對短期經濟下滑等困難的勇氣。而嘗試構建跨流域、跨行政單元、前瞻性的環境綜合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以環境保護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長效機制,想法當然非常之好,但如果協調不當,放任各地各部門各取所需,就可能流于空談。
如此未來高耗能、高污染上市公司的生存環境將在各個方面受到約束。在這種壓力下,上市公司將不得不加大環境投入,其排污、治污成本將大幅提升,收銀也將受到很大影響。短期來看,在環保加盟企業的投入的加大將對這些公司的收銀造成一定影響,但從長期來看則有利于推動這些公司實現產業和技術升級,對整個資本市場也具有正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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