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不達標不予轉讓,環保這一燙手山芋自己消化
不久前,某礦業因其在福建省發生的污水滲漏事件受到廣泛關注,礦業未加盟環保這一行列,存在很大的環境問題。在某礦業接手之前,就存在較為明顯的環保問題,與很多同類型礦山一樣,這些問題都隨著礦權的轉移而轉移,而隨著該礦業有意再度將之出手,“環保”這一燙手山芋的下一棒又將交給未來的受讓方。是否能夠嚴格規定企業在經營礦山期間做好環境治理工作的同時,能夠明確凡治理不達標的不得轉讓?
在該礦業未進入之前,主要利用氰化工藝和提純工藝進行金礦冶煉,這兩項工藝都具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污染嚴重,一直遭到當地村民的抗議。安化縣屬于高標準貧困縣,人均可種植土地面積不過幾分,但當地礦產資源豐富。清塘鋪鎮的人均稻田面積只有二三分,土地種植實現目標極低,特別是大面積礦產開采帶來較為嚴重污染,更使得種植收成下降。該礦業停止了原公司利用氰化工藝和提純工藝進行金礦冶煉的做法,但并未在治理污染方面進行更多投入和改進,而是改用浮選工藝進行提煉。
所謂浮選,就是根據不同的礦物特性加入不同藥物,使所需礦物質與其他物質分離開。這一工藝較這家公司此前的做法有所改進,簡化了提取流程,也提高了效率,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減少環保方面的投入。
以浮選工藝提煉礦產,一個明顯的好處就是可以減少環保投入,轉移了當地村民的注意力,讓人誤解原來的污染已經消失,但實際上只是換了一種方式。與新工藝伴生的是含有大量殘余水分的尾礦渣,成為了新的污染隱患。作為礦產冶煉的伴生物,尾礦渣因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殘值,容易形成有毒粉塵,也容易對土地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屬污染。因此,尾礦處理向來是礦企頭疼的問題,也是環保加盟企業中不容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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